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正文
文明办职能
1、负责拟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市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工作的落实;
3、组织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
4、负责国防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来源:WMB 编辑: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