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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广东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显著,能够在全市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集体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的评选表彰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着力创造文明法治、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社会环境,为加快现代制造业名城、文化新城、生态绿城的建设步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四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创建文明镇区先进单位)评选量化考核标准(附件一)
第五条  东莞市文明(标兵)村评选量化考核标准(附件二)
第六条  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评选量化考核标准(附件三)
第七条  东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明单位评选量化考核标准(附件四)
第八条  东莞市文明(标兵)社区评选量化考核标准(附件五)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工作采取层级申报原则,获得创建文明镇区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单位必须在一届期满后才能申报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
第十条  凡是符合市文明(标兵)村标准的行政村可申报东莞市文明(标兵)村。村民小组不参评。
第十一条  凡是符合市文明(标兵)单位标准,在本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整体参评。
    第十二条  凡是符合市文明(标兵)社区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均可申报东莞市文明(标兵)社区。没有成立居委会(居民小组)的居民住宅区、物业小区和商贸区不参评。
第十三条  原为行政村建制,村改居后变为社区建制的,在本办法试行阶段,评选标准参照文明(标兵)村评选标准,表彰授予“东莞市文明(标兵)社区”牌匾。
第十四条  所有参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表,提供经验材料(3000字以内)和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原始材料。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具备申报文明镇区或创建文明镇区先进单位资格的镇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文明办提出申报。
具备申报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资格的村、单位、社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向市文明办推荐培养对象名单。
申报文明(标兵)单位,属条块结合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征求所在镇(街道办)党委意见,取得一致意见后向市文明办提出申报;党组织关系属市直工委管辖的单位,由市直工委负责推荐,向市文明办提出申报;镇(街道办)直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镇(街道办)党委直接申报。
(二)市文明办组织检查、考核,定出初步候选名单,送交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审核。
(三)经过部门审核,确定正式候选名单并在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最后确定的名单经市文明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
 
第五章  命名表彰
 
第十六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时间定在当年的11月。
第十七条  获得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荣誉称号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进行命名表彰,颁发牌匾。
第十八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创建情况列为年终镇区和村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内容。
 
第六章  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实行动态管理。荣誉称号的保留期限为两届(两年为一届)。在此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如有违反本办法所规定条例,且情节严重的,取消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两届期满,所有已获得荣誉称号的村、单位和社区均须重新参加申报和评选,原有的荣誉称号不再保留。已获得的牌匾作为荣誉记录,内部保存,不再公开悬挂。市文明镇区每两年复评一次,经复评合格,可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  对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镇(街道办)和有关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市推荐参加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从获得市标兵荣誉称号的单位中择优推荐。
第二十二条  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不得参加下届评选。
第二十三条  东莞市文明镇区、文明(标兵)村、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社区如变更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报市文明办备案;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其荣誉称号自行终止,并及时报市文明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条款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试行,以往印发的不符合本办法精神的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一:
东莞市文明镇区(创建文明镇区先进单位)
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一)
15
1、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风气浓厚。
3分
学习制度健全,年度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无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学习计划、学习记录。
 
2、领导班子坚持“三有一好”,团结务实、干净干事。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在重大决策、干部使用、财政支出等方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4分
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得力或各项制度不健全,此栏不得分。
查制度,检查政务公布栏。
 
3、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制度和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4分
班子成员或党员干部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
票否决。
由市纪委、监察局审核。
 
4、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和解决,党政领导班子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4分
出现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到市或省的此栏不得
分,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市信访局、市劳动局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二)
15
1、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村镇经济发展实现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发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5分
综合经济实力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3分,高于平均水平得5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不得分。
由市统计局审核。
 
2、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镇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福利均超过市的平均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
5分
各项经济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3分,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得5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不得分。
由市统计局审核。
 
3、认真落实“创业东莞”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5分
没有制订群众就业工作规划的,扣2分;镇区村(居)民待业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此栏不得分。
查阅有关资料;劳动部门、民政部门协助审核。
 
 
 
 
 
 
(三)
15
1、制定并严格实施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城镇管理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健全。
3分
没有制定城镇建设总体
规划的此栏不得分;城镇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队伍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2、镇容镇貌整洁,环境优
美,绿化、美化工作卓有成效,被评为市卫生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用设施配套齐全,有较高档次的道路、公园、广场、体育场、文化中心。
4分
环境脏乱差一票否决;绿化不达标此栏不得分;各项公用设施不齐全,酌情扣分。
实地考察;市爱卫会、市绿化委核实。
 
3、严格审批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无违法用地行为,农业保护用地不受非法侵犯。旧村、街、厂房改造工作成效显著。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四清理”要求,严肃查处违章建筑,无新的乱搭乱建现象发生。
4分
有违法用地的扣2分,发生侵犯农业保护用地事件的此栏不得分;镇区乱搭建现象严重的此栏不得分。
实地考察;由市国土局、建设局核实。
 
 
4、环保制度健全,镇区内企业工业污染全部达标排放,无污染事故发生,环保工作居全市前列;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无破坏生态事件。
4分
环保不达标一票否决。
由市环保局协助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四)
15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形成网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经常进行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普法任务。
 
4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治安网络不健全,群众没有安全感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民意调查。
 
2、坚决扫除“黄、赌、毒、黑”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取缔邪教、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社会治安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成绩位于全市前列。
4分
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一票否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处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下的此栏不得分。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协助审核。
 
3、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外来人员登记率达80%以上。
3分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登记率低于要求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市公安局、房管局协助审核。
 
4、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灾害(防火、防洪、防震)紧急应变机制。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安全隐患大检查,无出现重大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施工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
4分
出现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镇区未建有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并制定紧急措施的,此栏不得分。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协助核实。
 
 
(五)
15
1、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九
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成人教育门类基本齐全,无青壮年文盲;积极组织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开展学习型组织和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创建活动,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
4分
没有开展科普教育讲座和宣传活动的,扣2分;没有开设成人教育基地的此栏不得分;各项创建任务不达标的,每项扣1分。
 
 
查阅资料。
 
2、各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较为完善,文体协会健全,镇文化站达到全省评估一级以上水平,科普、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3分
镇没有建立体育中心、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心的,每缺一项扣1分;各文体协会不健全或没有经常性开展活动的,扣2分;镇文化站未达到要求的此栏不得分。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五)
15
3、健全卫生保健网络,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体系,落实卫生防疫措施,提高群众健康素质。镇区医院达到二甲以上标准,有应急的医疗设施和措施,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4
镇区医院未达到二甲以上标准的,此栏不得分;无应急医疗设施和措施及组织机构的扣2分;有重大医疗事故发生的,此栏不得分。
由市卫生局协助核实。
 
4、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完成当年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与计划生育任务。
4
计生不达标一票否决。
由市计生局审核。
 
 
 
 
 
 
 
(六)
15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社会风气良好。
4分
有关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得力,没有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扣2分;镇里没有设立现代公民教育公益宣传栏、宣传广告的扣2分。
查阅资料;由市委宣传部核实。
 
2、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经常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封建迷信活动
得到有效遏制,殡葬改革措施得力,火葬率达100%。
4分
封建迷信活动较严重的,此栏不得分,如影响较大的一票否决;殡葬管理措施不得力,一票否决。
由市民政局协助核实。
 
3、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建有敬老院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优抚、敬老、助残等蔚然成风。妇女、儿童、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分
镇区没有建立敬老院的,此栏不得分,敬老院规模较小或管理不完善,扣2分;有遗弃、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的扣2分。
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
 
4、善待外来员工,采取相应措施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无歧视外来员工现象。
4分
对辖区内劳资纠纷处理不及时的每宗扣2分。
市公安局、
劳动局核实。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七)
10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有创建工作方案,有资金投入,有宣传发动。
4分
没有成立创建机构,没有进行创建宣传发动的扣2分。
查阅资料和档案。
 
2、围绕创建文明镇区,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评选工作扎实到位,有完善的评比制度,评比档案健全,评选结果有张榜公示并挂牌。文明村、文明社区比例居全市镇区前列。
3分
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创建活动不得力,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此栏不得分;文明村(文明社区)比例少于30%的扣2分。
查阅资料、档案;市文明办核实。
 
3、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达80%以上。
3分
群众对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未达标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八)
特色指标
5
近两年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
5分
此栏最高得分为5分。
查阅资料,查看原始档案。
 
 
情况说明:
以下几项为一票否决项目:
(1)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3)殡葬改革不达标;
(4)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黄赌毒黑”现象严重;
(5)计划生育不达标;
(6)安全生产不达标;
(7)环保工作不达标。
 
 

附件二:
东莞市文明(标兵)村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一)
15
1、村两委班子重视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团结协作、共谋发展,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分
学习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两委班子不团结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和会议记录。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村务财务公开、工程招投标、党员联系户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3分
制度不健全,每缺少一项扣1分,其中缺少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工程招投标的此栏不得分。
查制度;检查村务财务公布栏。
 
3、班子成员和党员能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3分
班子成员或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由市纪委、监察局审核。
 
4、党团组织健全,重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培养后备干部;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建有党员活动室,每季度有一次支部生活会,到会党员达90%以上。
3分
当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扣1分,连续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扣2分,没有建立后备队伍的此栏不得分。没有党员活动室扣2分,没有定期召开支部生活会或到会党员人数未达到标准的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5、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3 分
因为村两委班子责任而造成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的此栏不得分,产生较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市信访局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二)
15
 
1、经济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符合当地实际,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村、组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
5分
没有发展规划或规划不甚合理的此栏不得分。
审核材料及发展规划图。
 
2、主要经济指标(包括经济总量、人均工农业生产总值、集体可支配收入、人均收入等)位居本镇区前列,其中可支配财政收入及农民人均收入与增长率均达到或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5分
各项经济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得 3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不得分。
由市统计局审核。
 
3、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五保户、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群众生活和社会福利高于本镇区平均水平。
5分
没有按时完成社保任务的此栏不得分;群众生活和福利处于本镇区平均水平以下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市社保局协助核实。
 
 
 
 
(三)
广
15
 
1、大力开展现代公民教育和“三现代”教育,切实抓好农民的现代科技、法律、文化、技能培训和再教育,有开办农民夜校或各类培训班,积极开展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教育。
4分
有开办夜校和培训班的得满分,有开展现代公民教育各项活动的得满分,既无对农民进行培训又无开展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查阅资料。
 
2、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建立农村道德评议会,有专门的村民教育宣传橱窗,一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次。
3分
没有制定村规民约的此栏不得分;建立道德评议会的加2分;没有设立宣传橱窗的此栏不得分,一年专题宣传少于四次的扣2分。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
 
3、村风良好,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蔚然成风,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移风易俗,无房姓宗族矛盾,无封建迷信现象,殡葬改革措施得力,火葬率达100%。
4分
就业情况不达标此栏不得分。殡葬改革不达标,一票否决。
查阅资料。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三)
广
15
4、不断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大力发展科技、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各项设施完善,建立健全文化室、图书室、老人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场所、公园景点、文化广场等,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活动,形成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4分
文体设施不健全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没有经常性开展活动的扣3分。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
 
 
(四)村
15
1、制定并严格实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法用地,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用设施配套。
5分
没有建设规划的此栏不得分;有乱建、抢建现象的每宗扣2分,扣完为止。
实地考察;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协助核实。
 
2、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主、次干道平整畅通,环境绿化、美化、净化,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消除卫生死角,没有脏乱差现象。创建卫生村活动成效显著,绿化及卫生均达到市级先进标准。
5分
环境脏乱差一票否决;绿化不达标的此栏不得分;未获得市卫生村称号的扣3分。
实地考察;市绿化委、市爱卫办协助核实。
 
3、大力治理工业污染,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控制达市级标准。
5分
环保不达标一票否决。
由市环保局审核。
 
 
 
 
(五)综
15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形势平稳,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黄赌毒黑”等社会丑恶现象,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5分
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一票否决;治安网络不健全,群众没有安全感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审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管理,预防措施得力,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5分
发生重大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一票否决。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审核。
 
3、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完成当年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与计划生育任务,计生合格率达90%以上,无计划外多孩,无早婚早育和重婚现象。
5分
计生不达标一票否决。
由市计生局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六)创
10
1、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村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文明村创建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档案资料。
5分
没有创建规划和制度的此栏不得分,没有成立创建机构的扣3分。
查阅资料和档案。
 
2、围绕创建文明村,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文明户评选工作扎实到位,有完善的评比制度,评比档案健全,评选结果有张榜公示并挂牌。
5分
没有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或文明户没有挂牌的一票否决;文明户评选没有形成制度和规范,档案不齐全,没有公示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档案;实地检查。
 
3、积极做好文明村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村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80%以上,并有较强的创建意识。
5分
群众对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未达标的此栏不得分。
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七)
特色指标
5
近两年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
5分
此栏最高得分为5分。
查阅资料;查看原始档案。
 
 
情况说明:
以下几项为一票否决项目:
(1)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2)因村两委班子责任而造成的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3)殡葬改革不达标;
(4)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有“黄赌毒黑”现象;
(5)计划生育不达标;
(6)安全生产不达标;
(7)环保工作不达标;
(8)没有开展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
 

附件三:
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一)
15
 
1、领导班子重视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三有一好”(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政治素质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
5分
无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的,扣2分;组织生活不健全的,扣2分。
材料审核。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5分
政务、财务未公开,本栏不得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扣3分;班子成员违反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
实地考察;纪委、监察局审核。
 
3、党、团、工、妇组织健全,重视党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党、团员履行职责,在重要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分
党、团、工、妇组织不健全,缺一项扣1分;党、团员未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扣2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
 
 
 
(二)
15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稳步增长,居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廉洁高效,办事公道,群众满意率高,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和形象。
5分
生产经营单位各项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得5分;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服务优质,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表彰奖励,得5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2、生产经营单位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切实维护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非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有关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公开;落实服务承诺,简化程序,方便群众,行风建设成效显著。
5分
未设立监督电话或无其它监督措施,扣2分;服务承诺不落实,扣2分;业务流程复杂不合理,群众普遍感到不方便,扣2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出现恶性服务事故,一票否决。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市工商局、打假办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二)
15
3、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创”战略,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创新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推进体制改革和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强。
5分
管理手段落后,决策不科学,扣2分;管理机制不灵活,创新意识不强,扣3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三)
20
1、关心职工利益,保障职工权益,社会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
4分
未依法缴纳员工社保资金,参保率未达到法定要求,扣2分;未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作条件、生活福利差,配套设施落后老化,扣3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社保局审核。
 
2、民主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全体员工无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4分
法制教育无计划、治安措施不落实扣2分;员工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黄、赌、毒”案件或封建迷信等事件的,本栏不得分;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一票否决。
材料审核;公安局审核。
 
3、消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无火灾、工伤、交通等责任事故发生。
4分
存在火灾隐患,一处扣2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材料审核;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4、维护安定团结大局,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4分
因部门责任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一票否决。
市信访局审核。
 
5、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完成当年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与计划生育任务。
4分
计划生育不达标的一票否决。
市计生局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四)
15
1、生产、办公、生活场所规划科学合理,内务管理整洁有序。
5分
生产、办公、生活场所规划布局不合理扣2分;室内管理混乱,办公物品摆放凌乱,扣3分。
实地考察。
 
2、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分
环境脏、乱、差,一票否决。
实地考察。
 
3、重视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环保设备运转正常,有效治理废水、烟尘、噪声等污染,环保工作达标,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本市先进水平。
5分
环保工作不达标的,一票否决。
由环保部门审核。
 
 
(五)
15
1、积极开展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干部员工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5分
对党和国家及省、市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传达贯彻落实不力,此栏不得分;未经常性开展各项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扣3分。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2、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征集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培育勤勉敬业、崇尚先进、开拓进取的精神。
5分
未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培训的,本栏不得分;全年开展各项学习、竞赛活动不少于四次,每少一次,扣1分。
材料审核。
 
3、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5分
无文体活动场所,扣2分;文体活动不活跃,扣3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六)
20
1、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
5分
未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会议,扣3分;未将精神文明工作列入工作整体规划,或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制度的,扣3分;创建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不健全扣2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2、结合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代公民教育。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有精神文明建设的激励制约机制,做到奖优惩劣。
5分
未开展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本栏不得分;教育活动氛围不浓厚,扣2分;创建档案不齐全、无精神文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的,扣2分。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3、单位内部坚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柜员、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5分
未能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扣3分;未开展考核、评比,扣2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类其它社会公益活动。
5分
未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本栏不得分;年度参加次数少于3次的,扣2分。
材料审核。
 
(七)
特色
指标
5
近两年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
5分
此栏最高得分为5分。
查阅资料;查看原始档案。
 
 
情况说明:
以下几项为一票否决项目: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2、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计划生育不达标;
4、安全生产不达标;
5、环境脏、乱、差;
6、环保工作不达标。

附件四:
东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文明单位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一)
20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尊重和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爱国家、爱企业、爱岗位蔚然成风,三者达到和谐统一。
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公开场合散布反党、反政府、反社会言论的,一票否决。企业不重视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此栏不得分。
资料审核;实地查看宣传栏。
 
2、树立以人为本的生产经营理念,高度重视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培育,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突出抓好以守法、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
5分
对员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培育有制度、有计划,并能经常性开展活动的,得5分。制度不健全、计划不全面、活动未能形成规范的酌情扣分。
资料审核。
 
3、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教育管理正常规范,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在重要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分
企业有党员但没有建立党组织或没有参加联合党支部的,一票否决;党员员工没有在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的扣3分。
资料审核。
 
4、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健全,认真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5分
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此栏不得分;团支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资料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二)
20
1、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改革和技术进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
5分
企业发展缓慢,产品老化,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酌情扣分。
资料审核;实地考察。
 
2、企业固定资产稳定增长,无形资产占一定比重,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度上缴税收、人均创税利、主要产
品产销率等经济指标分别位于全市同行业前列。
10分
各项业务指标未能达到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的,此栏不得分;企业资不抵债,负债率达50%以上,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导入质量体系认证,严把产品质量关;注重信誉,产品服务体系完善,客户满意度高;企业在有关专业机构的评估中获A级以上信用等级。
5分
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此栏不得分;客户投诉较多,满意率低,此栏不得分;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造假、掺假、售假现象的,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工商、质监部门协助审核。
 
 
 
 
 
 
(三)综
20
 
 
 
1、有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布;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金,参保率达到法定要求。
4分
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贯彻落实不力的,扣2分;没有按时依法缴纳社保基金的,一票否决;因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查处的,此栏不得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社保和税务部门协助审核。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分
没有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扣2分;出现员工集体罢工、上访现象的,此栏不得分,如越级到市以上部门上访,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市劳动局、信访局协助审核。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4分
出现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一票否决。
由市综治办、公安局负责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三)综
20
4、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管理,预防措施得力;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全年无职业病中毒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4分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中毒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一票否决。
市卫生局、安监局负责审核。
 
5、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员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分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
市计生局负责审核。
 
 
 
 
(四)环
20
1、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办公、生活场所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内务管理规范有序。
5分
 
 
生产、办公、生活区“三合一”的,此栏不得分;内务管理不当,杂乱无章,此栏不得分。
实地考察。
 
2、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分
环境脏、乱、差,一票否决。
实地考察。
 
3、重视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环保设备运转正常,有效治理废水、烟尘、噪声等污染,环保工作达标,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本市先进水平。
10分
环保工作不达标的,一票否决。
由环保部门审核。
 
(五)精
20
1、对员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5分
企业有开办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班的,得5分;没有酌情扣分。
资料审核;实地考察。
 
2、树立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形成特色,有较高标准的文体活动阵地和设施,员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5分
没有形成企业精神和经营生产理念的,扣2分;企业没有配套相应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地、员工业余文体生活单调、组织较少的,扣3分。
资料审核;实地考察。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五)精
20
3、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企业劳资关系协调,员工对企业有认同感和归宿感。
5分
劳资关系紧张,员工对企业满意率低于80%,扣3分,低于50%的,此栏不得分,低于30%的,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调查问卷。
 
4、企业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5分
对当地政府组织的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漠不关心,对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没有规划、方案和活动的,此栏不得分。
资料审核。
 
(六)特色指标
5
近两年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
5分
此栏最高得分为5分。
查阅资料;查看原始档案。
 
 
情况说明:
以下几项为一票否决项目: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2、企业有党员但没有建立党组织或参加联合党支部;
3、生产经营不善,资不抵债;
4、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5、计划生育不达标;
6、安全生产不达标;
7、环保工作不达标。
8、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基金;
9、有偷税漏税现象被市以上税务部门查处。
 

附件五:
东莞市文明(标兵)社区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一)
20
1、社区领导班子重视理论学习,政治素质强;作风民主,坚持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5分
无理论学习计划扣2分;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开展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会扣2分。
材料审核。
 
2、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财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在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5分
政务、财务未公开,本栏不得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扣3分;班子成员违反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材料审核。
 
3、党、团、工、妇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有本社区特色。重视党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社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5分
党、团、工、妇组织不健全,缺一项扣1分;社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涣散,此栏不得分。
实地考察;材料
审核。
 
4、社区居委会有必要的活动场所、设施和必要的经费保证。
5分
社区居委会无活动场所、设施和经费的,缺一项扣2分。
实地考察。
 
(二)
20
1、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分
创建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未建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投入机制等运行机制的,缺一项扣1分。
材料审核。
 
2、创建工作扎实,创建氛围浓厚,从社区实际出发,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共建活动,做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创建的质量。
5分
创建氛围不浓,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设施、公益性广告标牌的,缺一项扣2分;未组织开展各种共建活动的,扣2分。
实地考察;材料
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二)
20
3、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区内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文明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家庭和睦、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蔚然成风。
5分
未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本栏不得分;文明家庭未达60%以上的,扣3分。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4、创建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建立创建活动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5分
无创建工作档案的,扣2分;创建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每年召开创建活动会议少于两次的,扣1分。
查看会议记录、纪要以及文件资料。
 
 
 
 
 
 
(三)
20
1、环卫设施齐全,居民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房屋楼道清洁,阳台封闭规范。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街巷、居民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现象。
5分
环卫设施不齐全扣1分,生活垃圾积存,管理混乱,扣2分;社区居民乱扔乱吐、乱招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堆物、乱晾晒,发现一处扣1分;居民有养家禽、无证犬现象,扣2分。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2、道路整洁,交通标志、街名、店名、广告牌匾用字规范,整齐美观,消除不良文化影响。车辆停放有序,商业街管理秩序井然,道路畅通,环境优美。无伪劣商品,食品卫生达标。
5分
交通标志、街名、店名、广告牌匾用字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车辆乱停放,商业街管理无序,道路不畅通,扣3分;商业网点管理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食品卫生未达标,不得分。
实地考察;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审核。
 
3、社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和道路两侧绿地合理分布,花坛、树木、建筑雕塑配置适宜。平房区见缝插绿。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有现象。
5分
社区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和道路两侧绿地分布不合理,花坛、树木、建筑雕塑配置不适宜,扣2分;社区公共绿化工作未达标,有占绿、侵绿、毁绿现象,此栏不得分。
实地考察;绿化委审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三)
20
4、无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措施落实,“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危害基本清除,污染源处理率达100%。
5分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栏不得分;环保措施未落实,存在“三废”和噪声污染,扣3分;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一票否决。
环保局审核;实
地考察。
 
 
 
 
 
 
(四)
15
1、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设有墙报、阅报栏、图书馆(室)、文化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场馆,能满足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4分
无社区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扣3分;无图书阅览室,无阅报栏、书报亭、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文化设施,少一项扣1分。
实地考察;资料
审核。
 
2、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发展较快,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4分
未组织居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本栏不得分;年度活动次数少于3次的,少一次扣1分。
实地考察;资料
审核。
 
3、经常开展科普教育、形势教育、健康教育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科普知识,社区居民普遍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区内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邪教组织。
4分
没有开展科普教育、形势教育、健康教育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扣2分;存在封建迷信活动扣3分。
实地考察;资料
审核。
 
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抵制和禁止黄色、淫秽的文化制品,杜绝赌博吸毒现象。
3分
“扫黄打非”任务没落实,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此栏不得分。
文广新局、公安局审核;实地考察。
 
(五)社
10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和群防群治体系完善,无恶性案件和流氓恶势力团伙。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群众普遍有安全感。
 
4分
群防群治组织不健全,扣2分;群众普遍无安全感,本栏不得分;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存在流氓恶势力团伙的,一票否决。
综治办、公安局审核;实地考察。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五)社
10
2、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居民守法意识。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形成风气。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分
未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的,扣2分。计划生育现象不达标、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一票否决。
资料审核;市政法委、市计生局
审核。
 
3、建立健全各类帮教小组,能经常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活动,帮教安置工作落实。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3分
预防犯罪和帮教工作不到位,扣2分;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混乱,本栏不得分。
资料审核;市公安局、市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核。
 
 
 
 
 
 
 
(六)
便
15
1、社区各类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工作,面向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优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周到细致。广泛组织开展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
4分
无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的,本栏不得分;未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扣2分。
实地考察;资料
审核。
 
2、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建立幼儿园、便民商店、停车场、公厕、电话亭等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4分
无幼儿园、便民商店、停车场、公厕、电话亭等服务项目,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缺一项扣1分。
实地考察。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4分
无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扣2分;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不完善,缺一项扣1分。
实地考察;市卫
生局审核。
 
4、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服务。居民急需的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抢救危重病人等应急服务,做到随叫随到。
3分
社区物业管理混乱,扣2分;无水、电、煤气、房屋修缮和抢救危重病人等应急服务的,酌情扣分。
实地考察;调查
问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七)特色
指标
5
近两年获市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分;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
5分
此栏最高得分为5分
查阅资料、档案;实地考察。
 
 
情况说明:以下几项为一票否决项目: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2、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殡葬改革不达标;
4、计划生育不达标;
5、安全生产不达标;
6、环保工作不达标;
7、没有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来源:WM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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