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强化以人为本的城市公共意识,培养市民城市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公共交通礼让有序、公共场合和谐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现代公民教育与“三有序”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文明行为,着眼于强化城市亲和力和建设现代文明新东莞的目标,把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引入城市管理和城市生活,增强市民讲究公德、互相礼让的文明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通过开展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实现市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10人/万台车、群众对窗口行业文明风气满意度大于85%的要求,“公共场所秩序”和“市民文明行为”的各项指标达到A级标准。
三、活动主题
礼让、互助、和谐、有序。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东莞市“三有序”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各镇(街道)由宣传科教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06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一)征求意见。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对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提出建议,完善和丰富“三有序”具体内容。
(二)制定计划。各镇(街道)根据活动《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当地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镇(街道)在2月2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市文明办。
(三)社会调查。与市统计局、东莞理工学院等单位合作,开展一次东莞市民文明程度社会调查。调查内容以“三有序”的有关内容为主。调查的结果作为开展活动的依据和指南,作为活动成效的比较资料。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示范推进(2006年3月至12月)。
开展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开展“三有序”活动的意义和任务,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市民自觉“讲文明、讲礼让、讲秩序”。按照“示范带动、活动拉动、管理推动”的工作思路,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活动。
(一)发出倡议书。以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名义发出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共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二)举行启动仪式。为了扩大影响,营造声势,全市各镇(街道)在同一天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全市的启动仪式由市文明办组织,各镇(街道)的启动仪式由各镇(街道)宣传办组织。启动仪式初定于3月中旬举行。
(三)加强媒体宣传。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1、组织文明东莞“三有序”系列新闻报道,报道活动动态,宣传正反典型,反映活动成效;2、策划制作公益广告,形象生动地宣传“三有序”活动的具体内容;3、开办社教类栏目或在已有栏目上加强对“三有序”活动的宣传。
(四)开展社会宣传。以市场运作方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社会宣传,使“三有序”的内容和要求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组织策划制作海报、广告牌,协调有关部门发布。2、制作“三有序”提示卡和汽车眉标,在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酒店等场所广泛散发、张贴。3、各单位、各镇(街道)充分运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
(五)建立示范点。以示范点为突破口,带动活动的全面开展。全市建立一个示范镇(街道),拟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选择1个作为示范街道。各镇(街道)分别建立7种示范点:一条文明东莞“三有序”示范道路、一个示范社区、一个示范村、一个示范行业、一个示范单位、一个示范学校、一个示范厂区。
1、示范镇(街道)。市中心建成区是文明城市考评的重要地区,在市中心建立一个示范街道。示范街道应全面铺开“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单位、社区、学校等都要动员起来,让活动内容人人皆知,让活动要求人人遵守。
2、示范道路。各镇(街道)选择城市主要繁华街道作为示范道路。在示范道路加强宣传:在显眼的路口、候车站、道路两旁设置广告牌,让进入示范道路的市民了解“三有序”的要求;在示范道路加强督导:增加警力,组建“交通协管员”、“义务文明督导员”队伍,加强对市民的引导;在示范道路加强动员:示范道路两旁的单位、商店等,动员员工和顾客积极参与“三有序”活动。
3、示范学校。贯彻文明行为从小培养的方针,将现代公民的文明行为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程,纳入学校教育。针对小学入学新生进行文明行为教育。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有奖征文、文艺演出和夏令营等活动,加强对中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礼让、互助互爱的的品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小孩带动家长,将文明东莞“三有序”宣传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从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教育实践活动。
4、示范社区。结合“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把“三有序”的具体要求纳入文明社区的考评标准。示范社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机制,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以“三有序”活动为契机,发挥社区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使城市文明意识融入到社区居民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三有序”教育活动成为推动城市居民素质提升的有效手段。
5、示范村。结合“文明村”创建工作,把“三有序”的具体要求纳入文明村的考评标准。各镇(街道)、村委会要结合农民的生活习惯,用电视、墙报、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形象直观、寓教于乐的形式,对村民进行现代文明行为培育,增强村民现代城市文明意识,推动传统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变。
6、示范厂区。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现代公民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企业员工学历较低、城市生活经验较少的特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企业员工学习和实践《东莞市民守则》、《东莞市企业员工守则》、《东莞市民道德劝言》,把“三有序”的标准,作为现代企业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作为培养城市文明行为的切入点。把“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与工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安全生活意识。各厂区开展“文明员工”、“文明市民”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让企业员工的文明素质跟上东莞的城市化进程,推动企业员工转化为现代产业工人。
7、示范行业。示范行业主要在公交行业、窗口服务行业中产生。公交单位的“三有序”教育,重点放在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上,要发挥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的作用,根据公交行业机动车驾驶员群体的特点,切实抓好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年审教育和违章肇事教育,使“文明交通”成为每一个驾驶员的行车习惯。窗口单位的“三有序”教育,重点放在自身的文明服务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上。窗口行业通过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开展“真情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开展“微笑服务”等活动,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三有序”活动的橱窗、柜台宣传,引导群众的文明行为。
8、示范单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他们的文明行为对群众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公职人员群体应带头遵守“三有序”的要求。示范单位原则上从中央、省和市直单位中产生。示范单位应从做好表率的高度开展“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树文明榜样,在生活上做文明表率。
(六)开展系列活动。以活动营造氛围,推动“三有序”活动深入开展。
1、“微笑东莞”活动。“三有序”的核心理念是礼让互助,在微笑中礼遇他人,以微笑回报他人的礼遇,在微笑中展现社会的和谐。社会上各种礼让互助的“微笑场景”,在媒体上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展现和宣传,提倡礼让互助的文明风尚,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微笑服务”活动,让顾客感受温暖的真情,享受周到的服务。
2、评选十种不文明行为。通过社会调查,找出并公布20种较为普遍的、人们习以为常的不文明行为,从中评选出10种不文明行为。采取媒体联动、全民“海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共同推出评选活动,让每一位市民都有机会参与评选,让市民在参与评选过程中,自觉对照自己的行为,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
进行“回头看”宣传教育活动。不文明行为评选活动举行一段时间之后,进行对照宣传,宣传开展“三有序”活动产生的良好效果,宣传市民自觉遵守“三有序”的氛围,宣传社会的文明风尚。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教育,巩固和扩大“三有序”活动的成果。
3、文明东莞与“三有序”讨论活动。媒体、镇(街道)、社区结合实际组织讨论活动,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要求,围绕“爱国从爱岗做起”、“守法从守秩序做起”、“诚信从守时做起”、“知礼从互敬互礼做起”等主题,开展讨论,让群众认识“三有序”活动的意义,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七)加强教育管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结合“三有序”活动,加强交通和环境管理,加强对市民的教育。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纠正闯红灯、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繁忙时段,交警加强对斑马线的监控,引导车辆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引导市民过马路走斑马线。公交行业、窗口服务行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要求他们带头遵守“三有序”的要求,并引导顾客自觉排队,礼让老幼。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整治,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三阶段:阶段总结(2006年10月至12月)。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化“三有序”活动的方案。
(一)开展社会调查。对应第一次社会调查的有关内容,再进行一次社会调查,检查“三有序”的成效。
(二)召开座谈会。召开“三有序”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座谈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研究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三)表彰先进单位。表彰一批“三有序”活动先进单位。
第四阶段:全面铺开(2007年—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三有序”活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培养市民文明习惯,提高城市的文明形象,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开展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抓手。这次活动时间长,内容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把“三有序”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真正使老百姓得到实惠,使党和政府得到民心。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街道)要按照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使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最终形成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要建立和健全“三有序”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领导带头,责任落实、群众响应”的局面。各社区、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推动“三有序”活动的开展。如建立“义务文明督导员”、“三有序活动协管员”等队伍,动员社会富余劳动力参与“三有序”的组织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可动员义工、下岗女工、退休职工参与“三有序”活动的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活动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各镇(街道)要把“三有序”活动纳入日常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每年度要进行一次总结,对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完善设施,提升服务。配合活动的开展,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要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和监控水平。城建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合理设置信号灯、安全岛、人行道、人行天桥,合理安排单行线、转弯车道、调头车道,合理设置方便残疾人的声音交通信号、无障碍通道,完善电子交通监控系统,引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等。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要合理设置车站、电话亭、垃圾箱等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