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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
二、大力宣传、广泛普及,努力营造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浓厚氛围。
正确价值观的确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离不开舆论力量的倡导和推动。要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主题,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努力使“八荣八耻”为人们所熟悉、理解和接受,并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注重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题、专栏、专版,运用言论评论、理论文章、通讯报道、专家访谈、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系统阐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市社科联、市委党校、东莞理工学院等理论研究部门和广大理论工作者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研究重点,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回答、解疑释惑。
加强动态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深入报道全市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做法、新经验。同时,也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要敢于曝光批评,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突出典型宣传。结合“东莞城市精神暨‘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年度代表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善于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树立道德楷模,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
做好网络宣传。要充分发挥东莞视窗、阳光网等互联网的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网上学习宣传教育。各网站要开辟专题栏目,转载其他媒体的重点报道、重点文章,组织网上评论员在相关论坛发表引导性贴文,引导网民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讨论。
抓好社会宣传。要利用街头阅报栏、户外公益广告、社区和单位宣传栏等阵地,对市民群众进行近距离、高密度的宣传,让人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要通过座谈、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普及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教育基地等各类教育阵地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积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展开。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是当前思想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抓住重点,因人施教,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党员干部是关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把荣辱观教育与倡导以“破除骄傲自满思想,增强居安思危意识;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增强勇于创新意识;破除封闭自给思想,增强开放合作意识;破除急功近利思想,增强乐打基础意识;破除贪图享乐思想,增强励精图志意识”为核心的“五破五增”紧密结合,加强从政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一个心地纯净、品行端正的人,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

来源:WM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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