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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2006年9
月)
1、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到各创建单位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调查研究,了解动态,掌握实情,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2、正确分析和认识新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办法,针对各创建单位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善于总结、交流、借鉴和引用成功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实现创新和突破,力求有的放矢,创出特色。
3、市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分赴各创建点,进行现场调研,针对性地对重点创建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并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带动全市的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文明镇区”、“创建文明镇区先进单位”及“文明社区”培养对象的指导。
4、拟于2006年9月上旬举办2006—2007年度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量化考核培训班,帮助各创建单位掌握创建方法,解决创建中遇到的新问题,巩固发展、丰富创建内涵,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第四阶段:重点整治突破,全面推进创建(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
1、各创建单位认真对照《东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量化考核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确保达标。
2、立足于办实事、达实效,在创建过程中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整治环境,做到环境规划有序、整洁优美;二是要提高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达标等级,对存在的问题要专题研究、查找原因,加大整改力度;三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主题活动,浓厚创建氛围;四是要注重培养人的素质提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精神培育。
3、在工作安排上,要着眼全局,根据创建实际,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引导各创建单位明确主攻方向和实施步骤,促使不同类型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提高。在具体创建内容上,既要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集中突破,又要全面要求,整体推进。
第五阶段:巩固创建成果,申报迎接评审(2007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