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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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