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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要达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本报讯 昨日上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计划在2007年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通过2007年年底的国检验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凌,副市长梁国英、吴道闻出席了会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百姓的期盼
     李毓全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不仅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更重要的是市民百姓的期盼,努力建成管理完善、布局合理、生态平衡、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具有岭南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达到园成景、林成观的效果,老百姓才能生活得更舒服。
     会议提出,今年8月-10月,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将对照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督察。10月-11月,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今年年底接受省建设厅专家组的检查,2007年年底迎接国家建设部的检查验收。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要超5平方米
     会议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城市景观保护方面,要加强对市区文物古迹的开发和保护;保持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突出岭南文化和风俗特色,加大特色旅游景点的开发;按规划进行旧城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对临街的残旧建筑进行“穿衣戴帽”工程,在市区街道实施“亮灯工程”;编制并实施名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对已经登记的名树名木建档立卡;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清查,按照规划及统一标准进行整改。
     绿化建设方面,要巩固和扩大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采用遥感技术检查各项绿化指标,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进行整改;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超过5平方米;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加快市区道路绿化的改造建设,使绿化普及率超过95%,达标率超过80%;巩固住宅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工作成果,全市“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比例超过60%。取缔各类违法排污企业.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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