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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大力打击走私贩私。在东莞打私办网站中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和健全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健全打私机构设置,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实施奖罚规定,加大走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干部参与走私贩私。
20、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和服务,大力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绿卡”制度、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集中服务日服务制度、关贸协调会议制度、世界500强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等,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全面的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创建服务型机关、法制型机关、学习型机关。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法乱纪行为。
21、大力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政府部门“窗口”办事行业树立以人为本和市民主体意识,制订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制订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凭制度办事。狠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窗口”行业提倡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85%。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22、开展理论宣传和研究。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市委党校、东莞理工学院、市社科联等师资力量,建立讲师团,面向基层定期开展理论宣传。成立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全面统筹、规划和领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在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理论宣传活动中心、墙报、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在新闻媒体设立理论宣传专栏或节目。开展宣传和研究工作,制定和执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编制《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促进课题研究规范化。着眼东莞新一轮的发展,设立“自主创新与新东莞模式”等社科研究课题,每年完成一批有份量和价值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哲学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机制,促进课题研究,确保有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
23、加强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现代公民的责任和规则意识,继承东莞人“务实进取”的人文传统,发扬东莞人“创新求变”的精神品格。创建博物馆之城,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博物馆的基础上,筹办一批颇具特色的各类专题博物馆,到2008年,全市博物馆数量达到25座。申报和确立一批国家、省、市和镇(街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些基地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的服务制度。充分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24、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利用“学习论坛”、“都市沙龙”、“女性论坛”、“社区论坛”、“主题校(班)会”等平台,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形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形势教育阵地。
25、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深入宣传实践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确保市民知晓率≥80%。按照“规范行为、素质提升、精神锤炼”的思路,循序渐进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现代市民塑造工程。以“讲文明、懂礼仪、知廉耻、树新风”为主题,学习宣传《东莞市民守则》、《东莞市民道德劝言》、《东莞市企业员工守则》,普及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言行。以“守法有序、礼让和谐”为主题,深化“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东莞三有序”教育实践活动,营造礼让有序的公共交通、和谐有序的公共场合、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实施“东莞城市暖流行动”,实施以“新市民、新观念、新形象、新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员工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提升计划,努力营造和睦相助、友爱向善、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提升城市亲和力,促进多元文化的交融和包容。
26、广泛开展市民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完善市民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教育网点,形成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完善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贯彻《广东省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方案》,加大对成校基地、设备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和健全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切实执行《民办教育促进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
27、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积极向中央媒体推荐宣传我市的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80%。开展“城市精神年度人物”、“年度新闻人物”、“见义勇为好市民”、“创业致富能手”、“优秀企业员工”等评选活动。树立青年先进典型,开展“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促进女性成才,开展“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28、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强化德育教育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的首要地位,让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29、积极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氛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在网吧管理方面,实行网吧营运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管理方面,不得使用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东莞广播电视台和电视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电视荧幕。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30、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积极开展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要求高中生参加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市、镇(街道)两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加强教育系统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建设市中小学德育基地,争取2007年底峻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儿童活动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在德育教育方面的功能。健全团队活动制度,经常性开展团队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净化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加强对营业性网吧和各类书刊音像门店的管理,加大查处“黑网吧”和非法出版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31、改革和完善学校教育。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促进师生和谐相处和健康发展。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加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各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违纪学校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村办小学联合办学,提高办学的规模和效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全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市财政统发工资制度。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城乡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在去年全市本市户籍人口人均教育经费支出2933元、常住人口人均868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供给水平。在目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5%(测评体系要求>90%)的基础上,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32、完善科普设施,强化科普工作。以东莞科学馆为依托,发挥科普展教中心和青少年科普活动中心的作用,积极举办大型科普展览,常年免费向市民开放。在现有8个科普基地的基础上,再创建5个科普基地,力争再创建1个省级科普基地。各镇(街道)建设科普宣传栏或科普橱窗,定期开展宣传,每季度更新一次。创建10个科普示范社区,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月”宣传活动,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节目,积极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建立全市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落实人均科普经费支出>1.0 元。开展全市性科普活动≥3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