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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6、加强社会治安保障建设。着力构建严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力的长期严打机制、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可靠的社会保障机制,全力打造“平安东莞”。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交通要道、住宅小区广泛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科技强警。2006年上半年,50%的镇(街道)完成系统建设,到2007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各镇(街道)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整合治安、保安、义务巡逻队等资源,建设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和落实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居住小区安全巡逻制度和门卫值班制度。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范装置。推广自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筹建全市情报信息平台,巡逻警车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完善110报警服务体系,全面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将要害部门报警系统与110联网。加强对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安全文明出租屋”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治安不断明显好转,确保问卷调查群众安全感>85%。
7、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按照“打好基础,重心下移”的思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督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抓好全市特大安全隐患点的整治,关闭或搬迁一批危险化学品工厂,坚决遏制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居住小区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环境,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按完好率100%的要求,配置和维保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居住小区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老式住宅安装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8、坚决扫除黄赌毒和打黑除恶。全面落实“打、防、管、建、教、改”各项措施,以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黑恶犯罪和涉命案犯罪为核心,加强重点整治,强化社区治安防范,严密路面治安防控,夯实基础工作,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合力,达到“以严打保平安,以防范促平安,以科技创平安”的效果,确保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全力整治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社会氛围。
9、大力预防交通事故。完善公路交通设施,大规模整治桥梁、公路设施,增建行人天桥、红绿灯,规范路牌管理。实行道路渠化通行,优化信号配时,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设施。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强化路面机动车行驶秩序管理,实行主要交通枢纽及事故多发路段重点纠查,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事故。强化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强化交通违法告知制度。通过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群众参与交通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确保交通事故死亡率<10人/万台车。
10、孝敬和赡养老人。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丰富老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扩大“星光老年之家”的覆盖面,确保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逐步提高。规划建设一个全市性的大型老年人活动中心。制订“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力争2008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居家养老”工作。重新修订《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让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2007年举办市第三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每万家庭<1.5起。
创建文明和谐家庭。宣传贯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加大预防、制止和打击家庭暴力的力度,加快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家庭暴力投诉点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把家庭暴力投诉率控制在每万户家庭<1.5起。
11、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的管理,推动市、镇(街道)两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发展少先队体验教育基地、少年军校活动基地建设,定期针对未成年人组织文体、科普等有益身心成长的活动,继续深化“少先队雏鹰行动”、“手拉手”、“保护母亲河”等活动。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加强对孤、残流浪儿童的保护意识,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落实残疾儿童“明天计划”康复手术工作,造福残疾儿童。切实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
12、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康复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健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确保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
1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由市普法办组织一次考核。组建“五五”普法宣讲团分赴社会各阶层进行普法培训。在车站、公园、工业区等地段设立法律宣传栏,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开发普法信息平台,建立普法网站,开展网上普法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编印普法读物、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做到法制教育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有安排、有考核;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14、抓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逐年加大对市法律援助处的政府财政投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把“12348法律热线”打造成提供法律便民服务,沟通社情民意的平台。加快法援办事处的建设,确保到2007年底,全市各镇(街道)都设有法援办事处,并正常开展业务。健全和加强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提高服务水平,并在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好“聚焦法律援助”广播电视节目和法律援助读物,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影响,办好“法援直通车”活动,把法律宣传和援助送到全市各镇(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
15、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制度以及居民委员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组织学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全面实现居民自我选举、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确保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80%的选民参与选举。推行居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听证等做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社区居民、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6、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做好政府诚信建设的规划。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明礼守信、廉洁清正的行政作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坚持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办事承诺制, 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共决策咨询听证机制,实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求计问策于民。完善行政复议、信访制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办好“阳光热线”、“镇长热线”等咨询沟通平台,及时处理有诺不践的投诉。确保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17、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个人和企业信贷信用信息在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有效防范信用风险。2006年下半年,全市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入全国网络。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定期召开全市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暨“文明诚信市场”表彰大会,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重诚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18、大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查处机制,形成打假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充分发挥“12315”申报举报平台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坚持市场监管和抽查,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严肃查处庇护制假售假的公职人员,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大力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建立3条以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来源:WMB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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